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鼻涕、打喷嚏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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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马来酸氯苯那敏。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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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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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38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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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鼻涕、打喷嚏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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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儿童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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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抗组胺药、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和其它拟交感胺类药(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过敏者禁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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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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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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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鼻涕、打喷嚏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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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干,偶有胃部不适、腹泻、头晕、多汗、乏力、恶心、食欲不振和皮疹等,多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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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将本品放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2、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服药后发热仍持续3天或咳嗽持续7天以上,应请医生诊治。 3、吸烟、哮喘、肺气肿引起的长期慢性咳嗽或咳嗽伴有粘痰时慎用本品。 4、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慢性肺部疾病、呼吸困难或因前列腺肥大引起排尿困难的病人慎用本品。 5、服药期间避免同时饮用酒精类饮品。 6、驾驶员和操作机器人员慎用。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本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遵医嘱。 8、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应遵医嘱,6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发生神经过度敏感、眩晕或难以入眠等症状,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