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外周血管循环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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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烟酸占替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利托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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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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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040 |
注册证号HC2016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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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外周血管循环障碍。 |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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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起始剂量一日0.3g(1支),逐渐增加至一日0.6-0.9g(2-3支),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 |
诊断为早产并适用本品,最初用静脉滴注随后口服维持治疗,密切监测子宫收缩和副作用,以确定最佳用量。静脉滴注结束前30分钟开始口服治疗,最初24小时口服剂量为每2小时1片(10mg),此后每4-6小时1-2片(10-20mg),每日总量不超过12片(120mg)。每天常用维持剂量在80-120mg(8-12片)之间,平均分次给药。只要医生认为有必要延长妊娠时间,可继续口服用药。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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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急性心肌梗塞、出血性脑血管病、各种急性出血者、脱水、二尖瓣狭窄及明显心功能不全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严重不良反应:横纹肌溶解症(肌肉痛、无力感、CPK升高、血和尿中的肌红蛋白升高):新生儿肠闭塞:因β2受体激动剂所致的血清钾低下。2.其他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罕见面色潮红。胎儿的心动过速、心律不齐。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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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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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致畸作用。(妊娠分类B)据报道,用大鼠和家兔进行繁殖研究,以人用静脉滴注每天用药最大剂量的1/9(1mg/kg),1/3(3mg/kg)及1(9mg/kg)倍,给动物(动物以药粒给药),以人用每天口服维持用药的最大剂量之5与50倍,即10与100mg/kg,给予动物,研究结果显示盐酸利托君对繁殖力和胎儿没有影响。以单剂量静脉1,3和9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分别给予妊娠6-15天和6-18天的大鼠和家兔,对胎儿无不利影响。以静脉1和8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给予妊娠15-21天的动物,对大鼠围产期和出生后的幼鼠发育没有影响。并观察到大鼠胎儿体重稍有增加。口服给药不影响繁殖力和生殖行为。对怀孕大鼠给与致死剂量,不会引起胎儿立即死亡。尚没有利托君对妇女妊娠20周前影响的足够的和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本药不应用于妊娠的第20周以前的孕妇。从妊娠第20周后将利托君给予怀孕妇女的研究表明不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危险。随机选择跟踪少数儿童至2岁,显示对生长、发育或器官成熟均无影响。但是,虽然临床研究没有证明对胎儿的永久性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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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外周血管循环障碍。 |
用于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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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部分人可有面颊潮红、口干、胸闷、皮疹、四肢红斑及风团,极个别患者出现脑出血及脑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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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静点时应控制滴速,以30-40滴/分为宜,不得过50滴/分。同时观察患者的自觉症状及患者血压、心率、脉率的变化。 2、消化性溃疡及血压不稳患者慎用。 3、临床应用时应密切注意患者颅压变化情况。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本品主要经肝脏代谢,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未全面评估相应的安全性,因此禁用。 7、儿童用药:因未全面评估相应的安全性,因此禁用。 8、老年用药:高龄患者应慎用。一般采用首次0.3g,而后逐渐增量的方法给药,并注意用药间隔。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高血压患者慎用;4.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同时使用;5.服用期间若出现心悸、头晕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