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血热血瘀,肌肤失养所致引起的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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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草、大黄、当归、防风、白芷、徐长卿、麝香草酚、松馏油、薄荷脑、醋酸地塞米松。 |
甘草流浸膏、桔梗、氯化铵、橙皮酊。辅料为蔗糖、苯钾酸钠、香兰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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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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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83 |
国药准字Z51022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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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血热血瘀,肌肤失养所致引起的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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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2-3天更换一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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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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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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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血热血瘀,肌肤失养所致引起的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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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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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急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宜用,皮肤破溃处禁用。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温热性药物。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不宜久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