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血热血瘀,肌肤失养所致引起的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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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草、大黄、当归、防风、白芷、徐长卿、麝香草酚、松馏油、薄荷脑、醋酸地塞米松。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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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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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83 |
国药准字Z44022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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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血热血瘀,肌肤失养所致引起的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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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2-3天更换一次。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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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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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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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血热血瘀,肌肤失养所致引起的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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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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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急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宜用,皮肤破溃处禁用。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温热性药物。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遵医嘱。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