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血热血瘀,肌肤失养所致引起的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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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草、大黄、当归、防风、白芷、徐长卿、麝香草酚、松馏油、薄荷脑、醋酸地塞米松。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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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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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83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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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血热血瘀,肌肤失养所致引起的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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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2-3天更换一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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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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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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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血热血瘀,肌肤失养所致引起的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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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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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急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宜用,皮肤破溃处禁用。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温热性药物。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