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急性脑梗死,包括脑血栓、脑栓的预防,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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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降纤酶。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替加氟50mg,含尿嘧啶0.1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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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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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224 |
国药准字H37023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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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急性脑梗死,包括脑血栓、脑栓的预防,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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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临用前,用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溶液适量使之溶解,加入至无菌生理盐水100-250ml中,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 2、急性发作期:一次10单位,一日1次,连用3-4日。 3、非急性发作期:首次10单位,维持量5-10单位,一日或隔日1次,二周为一疗程。 |
口服,一日3次,每次2~4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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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具有出血疾病史者禁用。 2、手术后不久者禁用。 3、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4、正在使用具有抗凝作用及抑制血小板功能药物(如:阿司匹林)者禁用。 5、正在使用具有抗纤溶作用制剂者禁用。 6、重度肝或肾功能障碍及其他如乳头肌断裂、心室中隔穿孔、心源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症者禁用。 7、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轻度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轻度胃肠道反应以食欲减退、恶心为主,个别病人可出现呕吐、腹泻和腹痛,停药后可消失。其它反应有乏力、寒颤、发热、头痛、眩晕、运动失调、皮肤瘙痒、色素沉着、粘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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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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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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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急性脑梗死,包括脑血栓、脑栓的预防,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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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病人用药后可能出现少量瘀斑、鼻血或牙龈出血、或有一过性GOT或GPT轻度上升,停药后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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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按专业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2、本品如有外观异常或瓶子破裂.过期失效等情况禁止使用。 3、本品必须用足够量的输液稀释,并立即使用。 4、注意静脉点滴速度(点滴速度过快时,患者易有胸痛、心悸等不适症状)。 5、本制剂具有降低纤维蛋白原(fibrinogen)的作用,用药后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缓现象。因此,治疗前及给药期间应对患者进行血纤维蛋白原和其它出血及凝血功能的检查,并密切注意临床症状。给药治疗期间一旦出现出血和可疑出血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输血或其他措施。 6、如患者动脉或深部静脉损伤时,该药有可能引起血肿。因此,使用本制剂后,临床应避免进行如星状神经节封闭、动脉或深部静脉等的穿刺检查或治疗。对于浅表静脉穿刺部位有止血延缓现象发生时,应采用压迫止血法。 7、下列患者慎用: (1)有药物过敏史者慎用。 (2)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 (3)患有脑血栓后遗症者慎用。 (4)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9、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一般停药2~3周即可恢复。 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以减轻胃肠道反应。 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