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活动性风湿症及痛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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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巴比妥。 |
蒲葵子、喜树果、莪术、绞股蓝、柴胡、黄芪、香菇、甘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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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泓春制药有限公司 |
青岛华仁太医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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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677 |
国药准字Z20153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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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活动性风湿症及痛经等。 |
活血化淤,健脾消积。用于胃癌、肝癌,能增强放疗、化疗的疗效,并能增强机体免疫功能;能改善肝癌患者临床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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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2ml,一日6ml。 2、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日10ml。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四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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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肌肉注射禁用于学龄前儿童。 |
1.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等。 2. 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3. 头晕、头痛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4. 肝功能异常。 5. 罕见的血液系统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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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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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活动性风湿症及痛经等。 |
活血化淤,健脾消积。用于胃癌、肝癌,能增强放疗、化疗的疗效,并能增强机体免疫功能;能改善肝癌患者临床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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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反复肌肉注射本品可引起臀肌挛缩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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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作青霉素的溶剂应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3、儿童用药: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目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等。 2. 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3. 头晕、头痛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4. 肝功能异常。 5. 罕见的血液系统异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