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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嘧司特钾

吡嘧司特钾

处方药 非医保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吡嘧司特钾片、吡嘧司特钾分散片: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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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嘧司特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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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吡嘧司特钾
吡嘧司特钾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嘧司特钾。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397

国药准字H20113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吡嘧司特钾片、吡嘧司特钾分散片: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吡嘧司特钾片、吡嘧司特钾分散片: 1、过敏性鼻炎:成人一次5mg,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4周。 2、支气管哮喘:成人一次10mg,一日2次,早饭和晚饭后口服,疗程6周。 吡嘧司特钾滴眼液: 滴入眼睑内,一次1滴,一日2次(早、晚)。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成分

吡嘧司特钾片、吡嘧司特钾分散片:用于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吡嘧司特钾片、吡嘧司特钾分散片: 1、中枢神经系统:嗜睡、困倦、头痛。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腹泻、口渴、口腔炎、胃痛、消化不良、软便等。 3、血液系统:偶见血小板增加,血红蛋白减少。 4、过敏:有时出现瘙痒,偶见皮疹、荨麻疹、面部潮红。 5、肝脏:偶见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升高。 6、肾脏:偶见蛋白尿。 7、其它:偶见全身关节痛、鼻腔干燥感、鼻痛。 吡嘧司特钾滴眼液: 1、过敏反应:有时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一旦出现这些症状应中止给药。 2、眼:有时会出现结膜充血、刺激感等症状。

注意事项

吡嘧司特钾片、吡嘧司特钾分散片: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不是使已经发作的症状迅速减轻的药物,使用时应注意。 2、支气管哮喘患者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大发作,必要时服用气管扩张剂和皮质激素。 3、对于长期服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由于服用本品而对皮质激素减量时,须逐步进行。已减量的患者,在中止服用本品后,可能再度复发。 4、出现副作用时,可减量或停药。 5、对于季节性发作的患者,应考虑在好发季节之前服用该药,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在动物试验(大鼠)中,大量口服本品可使胎儿发育迟缓,故妊娠及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由于动物试验(大鼠)中,乳汁中可检测到本品,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小儿支气管哮喘治疗可使用本品。对于小儿,通常按下述年龄组的一次口服量,一日2次,早饭后和晚饭后(或就寝前)服用。但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适宜地增减。5-11岁一次口服量5mg。11岁以上 一次口服量10mg。本品对小儿过敏性鼻炎的使用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一般情况下,高龄患者生理机能低下,易产生副作用,发现副作用时,需减量(例如半量)或停药。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吡嘧司特钾滴眼液: 1、滴眼时如眼药滴到眼睑上时,应立即擦去。 2、滴眼时应注意不要将眼药水容器口部与眼接触。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试验表明,吡嘧司特钾能分泌进入乳汁,哺乳期妇女慎用。 (2)对孕妇的安全性尚未明确,应慎用。 4、儿童用药:3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3岁以下儿童应慎用。 5、药物过量:尚未见使用过量的文献报道,应避免使用过量。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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