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氰化物中毒及心绞痛急性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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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亚硝酸异戊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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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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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510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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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氰化物中毒及心绞痛急性发作。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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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亚硝酸异戊酯吸入剂: 将安瓿包在一层手帕或纱布内,折断,经鼻腔吸入本品,每次15秒钟。氰化物中毒:一次0.3-0.4ml(1-2支),2-3分钟可重复一次,总量不超过1-1.2ml(5-6支)。心绞痛发作:一次0.2ml(1支)。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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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可增加眼内压和颅内压,因此青光眼、近期脑外伤或脑出血患者禁用。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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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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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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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氰化物中毒及心绞痛急性发作。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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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引起面红、头痛与头晕、恶心与呕吐、低血压、不安和心动过速。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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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降低血压,故老年人和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应慎用。 2、本品有易燃性,不可近火。 3、接触本品可导致接触性皮炎。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过量可因血管扩张和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引起紫绀、晕厥、呼吸困难和肌软弱。如本品发生严重毒性反应,可将中毒者腿部抬高,保暖,活动四肢末端可有助于静脉回流,吸氧或人工通气,给予血浆扩容剂及适当的电解质溶液以维持循环功能,如发生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应静脉注射亚甲蓝。如有较多的喷雾剂被吞咽下去,可采用洗胃方式治疗。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