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疱疹病毒感染所致的口炎、皮炎、脑炎及巨细胞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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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单磷酸阿糖腺苷。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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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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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880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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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疱疹病毒感染所致的口炎、皮炎、脑炎及巨细胞病毒感染。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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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每瓶加2ml灭菌生理盐水溶解后肌肉注射或缓慢静脉注射,或遵医嘱。成人按体重一次5-10mg/kg,一日一次。用药过程中密切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并及时处理。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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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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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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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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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疱疹病毒感染所致的口炎、皮炎、脑炎及巨细胞病毒感染。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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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注射部位疼痛。极少情况下,有出现神经肌肉疼痛及关节疼痛,偶有见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或骨髓巨细胞增多现象,停药后可自行恢复,为可逆性,必要时可对症治疗。不良反应程度与给药量和疗程成正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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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注射部位疼痛,必要时可加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解除疼痛症状。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3、药物过量:一般剂量低于10mg/kg/日用量时,所产生的副作用轻微或不明显。当超过10mg/kg/日用量时,可见食欲不振、头晕、耳鸣、全身乏力、恶心等,上述反映与治疗本身的因果关系尚未确定。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