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胆道感染、呼吸道感染、链球菌咽峡炎、猩红热、白喉、军团菌病、百日咳等,以及淋病、非淋病性尿道炎、痤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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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酒石酸吉他霉素。 |
人工麝香、木鳖子(去壳去油)、制草乌、枫香脂、醋乳香、醋没药、五灵脂(醋炒)、酒当归、地龙、香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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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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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970 |
国药准字Z42021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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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胆道感染、呼吸道感染、链球菌咽峡炎、猩红热、白喉、军团菌病、百日咳等,以及淋病、非淋病性尿道炎、痤疮等。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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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先用少量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然后在稀释到需要浓度。 2、成人,一次0.2-0.4g,一日2-3次。小儿,一日0.2g或酌减,分2-3次给药。 3、静脉注射时,浓度不得大于2%即20万单位,将1次用量溶于10-20ml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中;缓慢推注(急速静注,有时出现恶心、腹痛、血压下降、休克症状等),注射速度应不少于5分钟,以免产生静脉不适。 |
打碎后口服,一次1.2-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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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服用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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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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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胆道感染、呼吸道感染、链球菌咽峡炎、猩红热、白喉、军团菌病、百日咳等,以及淋病、非淋病性尿道炎、痤疮等。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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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较红霉素低,偶见皮疹和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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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前,应做药物过敏测定,阳性反应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及有荨麻疹病史或过敏反应体质者慎用。 3、遵守本品“用法用量”规定,不得随意加量。 4、本品仅供静脉注射或滴注;如发生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遵医嘱。 5、本品为抑菌性药物,要按一定时间间隔给药,以保持体内药物浓度,利于药效的发挥。 6、本品与红霉素有交叉耐药性。 7、用药期间定期监测肝功能。 8、本品偶可引起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 9、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尿儿茶酚胺、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浓度一般不高,但孕妇应用时宜权衡利弊。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使用期间应停止授乳。 11、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2、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3、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服用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