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痛、目赤肿痛等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
生产企业 |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313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痛、目赤肿痛等症。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硼酸粉溶于温水中,用于皮肤或黏膜的清洗和消毒。内服需遵医嘱,成人常用量为每次13克,每日3次,儿童剂量按体重调整。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皮肤干燥、过敏反应,严重时可能引起皮肤灼伤或化学烧伤。摄入过量可能引起消化系统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痛、目赤肿痛等症。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与酸性物质接触;2. 储存于干燥、阴凉处;3. 远离火源;4. 避免吸入粉尘;5. 使用时应佩戴防护手套和口罩;6. 避免儿童接触。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