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痛、目赤肿痛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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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南板蓝根、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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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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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313 |
国药准字Z44023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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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痛、目赤肿痛等症。 |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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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硼酸粉溶于温水中,用于皮肤或黏膜的清洗和消毒。内服需遵医嘱,成人常用量为每次13克,每日3次,儿童剂量按体重调整。 |
直肠给药。一至三岁小儿一次1粒,一日1次,三至六岁一次1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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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皮肤干燥、过敏反应,严重时可能引起皮肤灼伤或化学烧伤。摄入过量可能引起消化系统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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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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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痛、目赤肿痛等症。 |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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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与酸性物质接触;2. 储存于干燥、阴凉处;3. 远离火源;4. 避免吸入粉尘;5. 使用时应佩戴防护手套和口罩;6. 避免儿童接触。 |
1.本品以清热为主,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发热持续未缓解,应及时就诊。2.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