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痛、目赤肿痛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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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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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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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313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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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痛、目赤肿痛等症。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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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硼酸粉溶于温水中,用于皮肤或黏膜的清洗和消毒。内服需遵医嘱,成人常用量为每次13克,每日3次,儿童剂量按体重调整。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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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皮肤干燥、过敏反应,严重时可能引起皮肤灼伤或化学烧伤。摄入过量可能引起消化系统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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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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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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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痛、目赤肿痛等症。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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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与酸性物质接触;2. 储存于干燥、阴凉处;3. 远离火源;4. 避免吸入粉尘;5. 使用时应佩戴防护手套和口罩;6. 避免儿童接触。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