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功能主治:用于调节体内酸碱平衡,治疗代谢性酸中毒,缓解高钾血症,以及作为某些药物的缓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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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黑种草子、桃仁、石榴子。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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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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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517 |
国药准字Z65020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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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功能主治:用于调节体内酸碱平衡,治疗代谢性酸中毒,缓解高钾血症,以及作为某些药物的缓冲剂。 |
育发,润发,固发。用于秃发、斑秃、脂溢性脱发及其它不明原因的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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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成人每日12次,每次12克,溶于100200毫升水中服用。儿童剂量酌减。 |
外用。清洁患部,按摩2~3分钟,喷涂适量,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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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过量摄入可能引起电解质失衡,表现为肌肉痉挛或心律不齐。长期大剂量使用可能影响肾功能。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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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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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功能主治:用于调节体内酸碱平衡,治疗代谢性酸中毒,缓解高钾血症,以及作为某些药物的缓冲剂。 |
育发,润发,固发。用于秃发、斑秃、脂溢性脱发及其它不明原因的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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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与强酸接触;2. 存放于干燥、通风处;3. 远离火源和高温;4. 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5. 使用时佩戴防护手套和护目镜。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损处禁用。 3.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4.避免情志不畅、思虑过度,烦劳过度。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后皮肤过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4周后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