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功能主治:用于调节体内酸碱平衡,治疗代谢性酸中毒,缓解高钾血症,以及作为某些药物的缓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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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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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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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517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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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功能主治:用于调节体内酸碱平衡,治疗代谢性酸中毒,缓解高钾血症,以及作为某些药物的缓冲剂。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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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成人每日12次,每次12克,溶于100200毫升水中服用。儿童剂量酌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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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过量摄入可能引起电解质失衡,表现为肌肉痉挛或心律不齐。长期大剂量使用可能影响肾功能。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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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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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功能主治:用于调节体内酸碱平衡,治疗代谢性酸中毒,缓解高钾血症,以及作为某些药物的缓冲剂。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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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与强酸接触;2. 存放于干燥、通风处;3. 远离火源和高温;4. 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5. 使用时佩戴防护手套和护目镜。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