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麻醉、消毒、溶剂,以及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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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金银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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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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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154 |
国药准字Z1095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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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麻醉、消毒、溶剂,以及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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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成人每次口服1020毫克,每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剂量酌减。 |
口服,1岁至3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4岁至7岁每次10毫升,一日4次;8岁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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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肝脏损害:可能导致肝功能异常。 2. 神经系统影响:可能引起头痛、眩晕等症状。 3. 呼吸系统刺激: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和呼吸困难。 4. 皮肤刺激:接触后可能引起皮肤红肿、瘙痒等反应。 5. 致癌风险:长期暴露可能增加患癌症的风险。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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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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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麻醉、消毒、溶剂,以及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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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经动物实验,其结果显示本品具有解热、镇咳、平喘的作用。对祛痰亦有一定的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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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2. 远离火种、热源;3. 包装密封;4. 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5.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