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麻醉、消毒、溶剂,以及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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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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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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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154 |
国药准字H11021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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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麻醉、消毒、溶剂,以及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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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成人每次口服1020毫克,每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剂量酌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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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肝脏损害:可能导致肝功能异常。 2. 神经系统影响:可能引起头痛、眩晕等症状。 3. 呼吸系统刺激: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和呼吸困难。 4. 皮肤刺激:接触后可能引起皮肤红肿、瘙痒等反应。 5. 致癌风险:长期暴露可能增加患癌症的风险。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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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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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麻醉、消毒、溶剂,以及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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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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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2. 远离火种、热源;3. 包装密封;4. 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5.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