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非终末期慢性肾衰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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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异亮氨酸、亮氨酸、缬氨酸、蛋氨酸、苯丙氨酸、色氨酸、苏氨酸、盐酸赖氨酸、盐酸组氨酸。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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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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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671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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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非终末期慢性肾衰竭等。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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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4次,一次1袋,或遵医嘱。吞服或冲服。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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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低钾血症、低钠血症患者禁用。 2、氨基酸代谢紊乱患者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心功能不全以及水肿患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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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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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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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非终末期慢性肾衰竭等。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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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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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凡用本品患者,均应低蛋白,高热量饮食。热量摄入应为每日2000千卡以上,如饮食摄入量达不到此值,应给予葡萄糖等补充,否则本品进入体内转变为热量,而不能合成蛋白。 2、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糖、血清蛋白、肾功能、肝功能、电解质、二氧化碳结合力、血钙、血磷等,必要时检查血镁和血氮。如出现异常,应注意纠正。 3、尿毒症病人宜在补充葡萄糖同时给予少量胰岛素,糖尿病患者应给以适量胰岛素,以防出现高糖血症。 4、尿毒症性心包炎、尿毒症脑病、无尿、高钾血症等应首先采用透析治疗。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