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改善手术前后营养状况,促进术后恢复;治疗因消化吸收障碍、消耗性疾病或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营养不良;也用于重症患者肠外营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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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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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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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362 |
国药准字Z42021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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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改善手术前后营养状况,促进术后恢复;治疗因消化吸收障碍、消耗性疾病或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营养不良;也用于重症患者肠外营养支持。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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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静脉滴注,每日5001000ml,滴速每分钟不超过40滴。儿童:按体重每日0.20.4g/kg,稀释后缓慢滴注。 |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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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注射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发热等。严重时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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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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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改善手术前后营养状况,促进术后恢复;治疗因消化吸收障碍、消耗性疾病或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营养不良;也用于重症患者肠外营养支持。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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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遵医嘱使用;2. 避免与碱性药物混合;3. 监测血氨水平;4. 过敏者禁用;5. 定期检查肝功能。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