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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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乙胺丁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胰酶和米曲菌霉提取物。每片含有:胰酶:220mg、脂肪酶7400Ph.Eur.U、蛋白酶420Ph.Eur.U、淀粉酶7000Ph.Eur.U、米曲菌霉提取物:24mg、纤维素酶70:FIPU*、蛋白酶10FIPU*、淀粉酶170FIP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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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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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500 |
国药准字J2019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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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本品用于消化酶减少引起的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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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需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 2、初治:口服,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或一次25-30mg/kg,最高2.5g,一周3次;或按体重50mg/kg,最高2.5g,一周2次。 3、复治:口服,按体重25mg/kg,一日1次,连续60天后,继以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 4、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按体重15-25mg/kg,一日1次。 |
本品需整片吞服,不可咀嚼服用。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请于饭中或饭后服用1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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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已知视神经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龄<13岁者应谨慎使用。 |
罕见(发生频率0.01%-0.1%,含0.01%):极少数人服用本品可能出现过敏性呼吸道反应和皮肤反应,职业性接触霉菌者也可能发生。十分罕见(发生频率<0.01%):胃肠道:服用本品可能出现胃肠道过敏反应;患有胰纤维性囊肿病(mucoviscidosis)患者服用高剂量的胰酶制剂后,可能在回盲区和升结肠处形成狭窄。免疫系统:服用本品可能发生速发型过敏反应(如:皮疹、打喷嚏.流泪、支气管痉挛引起的呼吸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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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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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没有充分的研究数据,孕期或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由于没有充分的研究数据,12岁以下的儿童请不要禁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以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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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本品用于消化酶减少引起的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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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视神经损害,如球后视神经炎、视神经中心纤维损害。可能与本品同铜、锌等金属元素螯合后引起这些金属元素含量下降有关。球后视神经炎发生率约0.8%,与剂量、疗程有关,长期服药、每日剂量大于25mg/kg时易于发生,每日剂量15mg/kg发生率为1%,25mg/kg为6%,35mg/kg增至15%。表现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上述反应早期发现和及时停药则可于数周或数月内自行消失,永久性视觉功能丧失极少发生。 2、少见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和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 3、偶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腹泻、肝功能损害、周围神经炎(常表现为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和过敏反应(常表现为皮疹、瘙痒、头痛、发热、关节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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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痛风、视神经炎、糖尿病眼底病变、肝、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减量。 2、单用本品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 3、治疗期间应检查: (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月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 (2)由于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血清尿酸。 4、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5、如发生胃肠道刺激,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1次服用。 |
1.肠梗阻是胰纤维性囊肿病(mucoviscidosis)患者的常见并发症,服用本品一旦观察到有类似肠梗阻症状,应考虑肠道狭窄的可能性。 2.本品禁用于急性胰腺炎以及慢性胰腺炎活动期急性发作的患者。但对于胰酶缺乏的患者,饮食恢复期服用本品有时会有帮助。 3.服用本品如症状加重,需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