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盐酸洛美沙星片、盐酸洛美沙星胶囊、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盐酸洛美沙星颗粒: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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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化学名称:(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1-乙酰氧基乙酯分子式:C20H22N4O10S分子量:5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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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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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644 |
注册证号H2018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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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盐酸洛美沙星片、盐酸洛美沙星胶囊、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盐酸洛美沙星颗粒: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头孢呋辛酯适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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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洛美沙星片: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1、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一次0.4g(4粒),一日1次,或一次0.3g(3粒),一日2次,疗程7-14日。 2、单纯性淋病:口服,一次0.3g(3粒),一日2次。 3、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一次0.4g(4粒),手术前2-6小时服用。 4、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一次0.4g(4粒),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4粒),一日1次,疗程14日。 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 1、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2、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3、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4、文献报道该品国外用法和用量为: (1)慢性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口服,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10日。 (2)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3-10日。 (3)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14日。 盐酸洛美沙星颗粒: 1、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一次4袋,一日1次,或一次3袋,一日2次,1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一次4袋,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4袋,一日1次,疗程14日。 3、单纯性淋病:口服一次3袋,一日2次。 4、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一次4袋,手术前2-6小时服用。 盐酸洛美沙星乳膏:外用,每次适量涂患处,一日2次。或遵医嘱。 盐酸洛美沙星眼用凝胶:滴于眼结膜囊内,每次1滴,每天4次。可以根据病人的情况对使用次数进行调整,滴药后保持闭眼5分钟。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滴于眼睑内,一日3-5次,一次1-2滴或遵医嘱。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小儿滴数酌减。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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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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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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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临床证据显示头孢呋辛酯有胚胎致病或致畸作用。但与所有药物一样,妊娠早期患者慎用本品。头孢呋辛酯泌入乳汁,因此哺乳期妇女服用头孢呋辛酯时应谨慎。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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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洛美沙星片、盐酸洛美沙星胶囊、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盐酸洛美沙星颗粒: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头孢呋辛酯适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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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酸洛美沙星片、盐酸洛美沙星胶囊、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盐酸洛美沙星颗粒: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其中光敏反应较其他常用喹诺酮类多见。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盐酸洛美沙星眼用凝胶:偶有短暂刺激(局部烧灼感等)。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使用。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偶有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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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盐酸洛美沙星片、盐酸洛美沙星胶囊、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盐酸洛美沙星颗粒: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 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每日2次。 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12、儿童用药:本品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13、老年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14、药物过量:逾量的处理: (1)催吐、洗胃。 (2)支持疗法和对症处理。 大鼠和小鼠大剂量服用本品时,会出现流涎、震颤、活动度降低、呼吸困难、阵挛性惊厥直至死亡。 盐酸洛美沙星乳膏: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 盐酸洛美沙星眼用凝胶: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不推荐使用。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4、儿童用药: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
对青霉素或对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应特别加以注意。 与其他执生素相同,使用头孢呋辛酯会引起念珠菌的过度生长,长期使用会引起其他非敏感性细菌的过量繁殖(如肠球菌和艰难梭状杆菌).需中断治疗。接受广谱抗生素治疗有引起伪膜性结肠炎的报告,因此,对于患者在接受抗生素治疗中或治疗结束后所出现的严重腹泻,应考虑伪膜性结肠炎的可能性。 建议对服用头孢呋辛酯的患者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或己糖激酶法监测血糖水平。服用头孢呋辛酯对用碱性苦味酸法检查肌氯酸酐无影响。 用西力欣治疗莱姆病,发现有雅里希-赫克斯海默(Jarisch-Herxheimer)反应。这是西力欣对引起莱姆病的病原菌(如:博氏包柔螺旋体属)的杀菌活性所致。应告知患者,上述反应是服用抗生素治疗莱姆病的常见反应,通常为自限性过程。 进行序贯疗法治疗时,将注射剂型改为口服剂型的时间取决于感染的严重程度,患者的临床状况以及病原菌的敏感性。只有在病人的临床状况明显好转时,才可改为口服用药。如果在注射治疗72小时之后,病人的临床状况无好转,则皮重新确定病人的治疗方案。在开始序贯疗法治疗前请先参考头孢呋辛钠的有关使用说明。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