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美罗培南适用于成人和儿童由单一或多种对美罗培南敏感的细菌引起的感染:肺炎(包括院内获得性肺炎)、尿路感染、妇科感染(如子宫内膜炎和盆腔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败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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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美罗培南。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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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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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178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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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美罗培南适用于成人和儿童由单一或多种对美罗培南敏感的细菌引起的感染:肺炎(包括院内获得性肺炎)、尿路感染、妇科感染(如子宫内膜炎和盆腔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败血症。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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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美罗培南: 1、用法:美罗培南静脉推注的时间应大于5分钟,静脉滴注时间大于15-30分钟。美罗培南推注时,应使用无菌注射用水配制(每5ml含250mg本品),浓度约50mg/ml。美罗培南可使用下列输液溶解:0.9%氯化钠注射液、5%或者10%葡萄糖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2、用量:成人给药剂量和时间间隔应根据感染类型、严重程度及病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3、推荐日剂量如下: (1)肺炎、尿路感染、妇科感染(如子宫内膜炎)、皮肤或软组织感染,每8小时给药一次,每次500mg,静脉滴注。 (2)院内获得性肺炎、腹膜炎、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的合并感染、败血症的治疗,每8小时给药一次,每次1g,静脉滴注。 (3)脑膜炎患者,推荐每8小时给药一次,每次2g,静脉滴注或推注。 (4)肾功能不全成人的剂量调整: (5)肌酐清除率<51ml/min病人按下面的规定减少剂量。 ①肌酐清除率26-50ml/min,1个推荐剂量,每12小时给药一次。 ②肌酐清除率10-25ml/min,1/2个推荐单位剂量,每12小时给药一次。 ③肌酐清除率10ml/min,1/2个推荐单位剂量,每12小时给药一次。 注意:配制好静脉点滴注射液后应立即使用,建议在15-30分钟之内完成给药。使用前,先将溶液振荡摇匀。如有特殊情况需放置,仅能用生理盐水溶解,室温下应于6小时内使用(本药溶液不可冷冻)。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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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成分及其他碳青霉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2、使用丙戊酸的病人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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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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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美罗培南适用于成人和儿童由单一或多种对美罗培南敏感的细菌引起的感染:肺炎(包括院内获得性肺炎)、尿路感染、妇科感染(如子宫内膜炎和盆腔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脑膜炎、败血症。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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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严重不良反应少见,临床试验中可见下列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主要有皮疹、瘙痒、药热等过敏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消化系统:主要有腹泻、恶心、呕吐、便秘等胃肠道症状。 3、肝脏:偶见肝功异常、胆汁郁积型黄疸等。 4、肾脏:偶见排尿困难和急性肾衰。 5、中枢神经系统:偶见失眠、焦虑、意识模糊、眩晕、神经过敏、感觉异常、幻觉、抑郁、痉挛、意识障碍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国外有报道,用药后偶可诱发癫痫发作。 6、血液系统:偶见胃肠道出血、鼻出血和腹腔积血等出血症状。 7、注射给药时可致局部疼痛、红肿、硬结,严重者可致血栓性静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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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碳青霉烯类抗生素、青霉素类或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感染患者慎用。 2、对肝功能不全病人不必要进行剂量调整,应认真监测患者的肝功能。 3、本品不推荐用于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引起的感染。 4、在抗生素的使用过程中,可能导致轻微至危及生命的伪膜性结肠炎。对使用美罗培南后引起腹泻或腹痛加剧的病人,应确诊其是否为艰难梭菌引起的伪膜性结肠炎,同时也应认真考虑其它因素。 5、治疗绿脓杆菌等假单胞菌感染时,应常规进行药物敏感试验。 6、美罗培南和具有潜在肾毒性的药物联用时,应注意:本品可通过血液透析清除,若病情需要持续使用本品,建议在血透后根据病情再给予全量,以达到有效的血浆浓度;对腹膜透析的病人,目前尚无本品的使用经验。 7、美罗培南不应冰冻。使用前摇晃均匀;本品配制后应一次用完。 8、勿让儿童触及药物。 9、本品与齐多夫定、昂丹司琼、多种维生素、多西环素、地西泮、葡萄糖酸钙和阿昔洛韦等药有配伍禁忌。 10、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