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消化道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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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莫氟。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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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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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882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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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消化道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亦有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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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卡莫氟片: 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3-4次;或按体表面积一日140mg/m2,分3次口服。联合化疗一次200mg,一日3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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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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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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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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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消化道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亦有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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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血液系统偶见白细胞、血小板减少。 2、神经系统偶见言语、步行及意识障碍、椎体外系反应等。 3、消化道反应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罕见消化道溃疡。 4、肝肾功能异常,有时出现胸痛、ECG异常。 5、其他有皮疹、发热、水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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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龄、骨髓功能低下、肝肾功能不全、营养不良者以及孕妇慎用。 2、服药后避免摄入酒精性饮料。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若出现骨髓抑制,应酌情减量或停药。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初期3个月以内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老年用药:高龄者慎用本品。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