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女性性腺功能不良、更年期综合征,绝经后妇女晚期乳腺癌、晚期前列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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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炔雌醇。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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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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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55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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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女性性腺功能不良、更年期综合征,绝经后妇女晚期乳腺癌、晚期前列腺癌。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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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片剂: 1、女性性腺发育不良:口服:次0.02-005mg,一日1次,夜间服用,连服3周,第3周加服孕激素进行人工周期治疗,可用1-3个周期。 2、更年期综合征:口服:一日0.02-0.05mg,连服21日,间隔7日后再用。有子宫的妇女,于周期后期加服孕激素10-14日。 3、绝经后妇女晚期乳腺癌口服:一次1mg,一日3次。 4、晚期前列腺癌:口服一次0.05-0.5mg,一日3-6次。老年人用量应酌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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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与雌激素有关的肿瘤(如子宫颈癌、除绝经后乳腺癌外的乳腺癌)患者、血栓性静脉炎患者及肺栓塞患者。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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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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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女性性腺功能不良、更年期综合征,绝经后妇女晚期乳腺癌、晚期前列腺癌。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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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恶心、呕吐、乳房胀痛、乳腺肿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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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长期或大量服用本药时,需逐渐减量或停药。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