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肺、胃腺癌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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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参、雄黄、蟾酥(酒制)、西红花、人工牛黄、麝香、冰片、三七、天竺黄、芦荟。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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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中晟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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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901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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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肺、胃腺癌辅助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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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连用一周后,无恶心、呕吐,可一次服2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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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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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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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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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肺、胃腺癌辅助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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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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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本品对个别患者,有轻微不良反应,脾胃弱的患者服后有胃部不适,甚至恶心呕吐,可减量服或停药后即可消失。 3、本品注意在饭后服用,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 4、运动员慎用,心脏病患者慎服,或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