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术结束时拮抗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的残留肌松作用,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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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硫酸新斯的明。 |
麻黄、苦杏仁、石膏、金银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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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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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770 |
国药准字Z1095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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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手术结束时拮抗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的残留肌松作用,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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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1ml:0.5mg规格,半支-2支;2ml:1mg规格,1支),一日1-3次。 2、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1ml:0.5mg规格,2支;2ml:1mg规格1支),一日5mg。一日5mg(1ml:0.5mg规格10支;2ml:1mg规格,5支)。 |
口服,1岁至3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4岁至7岁每次10毫升,一日4次;8岁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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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过敏体质者禁用。 2、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3、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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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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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手术结束时拮抗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的残留肌松作用,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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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致药疹,大剂量时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流涎等,严重时可出现共济失调、惊厥、昏迷、语言不清、焦虑不安、恐惧甚至心脏停搏。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经动物实验,其结果显示本品具有解热、镇咳、平喘的作用。对祛痰亦有一定的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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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量,常规给予阿托品对抗之。 2、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帕金森症等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过量时可导致胆碱能危象,甚至心脏停搏。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