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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合剂

双清合剂

处方药 非医保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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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风温肺热,卫气同病。证见发热兼微恶风寒,口渴,咳嗽痰黄,头痛,舌红苔黄或兼白,脉滑数或浮数,以及急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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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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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双清合剂
双清合剂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主要成分

郁金、金银花、连翘、广藿香、知母、大青叶、地黄、桔梗、甘草、石膏。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10053

国药准字Z109831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风温肺热,卫气同病。证见发热兼微恶风寒,口渴,咳嗽痰黄,头痛,舌红苔黄或兼白,脉滑数或浮数,以及急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疗程3天或遵医嘱。如有沉淀,摇匀后服用。

开水冲服。一次5-10g(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风温肺热,卫气同病。证见发热兼微恶风寒,口渴,咳嗽痰黄,头痛,舌红苔黄或兼白,脉滑数或浮数,以及急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孕妇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风寒感冒者不宜使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食物;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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