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宣肺平喘,清热化痰。用于外感风邪、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气促、痰多、口渴、舌红苔黄、脉浮数等症状。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生产企业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69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平喘,清热化痰。用于外感风邪、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气促、痰多、口渴、舌红苔黄、脉浮数等症状。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等消化道反应;偶见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肝功能异常。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禁忌 |
|
|
|
成分 |
宣肺平喘,清热化痰。用于外感风邪、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气促、痰多、口渴、舌红苔黄、脉浮数等症状。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风寒咳嗽者不适用;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如症状无改善,应及时就医。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