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缺血性心、脑血管病(脑血栓、脑栓塞、冠心病等)和高脂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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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藻酸双酯钠和氯化钠。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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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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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04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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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缺血性心、脑血管病(脑血栓、脑栓塞、冠心病等)和高脂血症。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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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按体重一次1-3mg/kg,缓慢滴注(滴速应不大于0.75mg/kg/小时),一日一次,10-14日为一疗程。每日最大用量不能超过150mg。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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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出血性疾病或出血倾向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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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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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缺血性心、脑血管病(脑血栓、脑栓塞、冠心病等)和高脂血症。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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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5%-23%,主要表现为: 1、循环系统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心悸、心绞痛、低血压及心电图异常。 2、血液系统的不良反应: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牙龈、子宫或结合膜下出血,也有引起脑出血和上消化道出血并休克的报道。 3、消化系统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口干、恶心、呕吐、腹泻、腹痛、便秘及纳差等;有时出现肝脏异常,表现为TTT增高或ALT增高。 4、过敏反应:有皮肤发红、搔痒、皮疹、环形红斑、剥脱性皮炎、肢端静脉扩张、四肢末梢神经性水肿、急性喉头水肿和过敏性休克等。 5、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头痛、头昏、嗜睡、烦躁不安等。 6、其它不良反应:有乏力、发热、关节肌肉疼痛、听力下降以及脱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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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应明确诊断,严格排除出血性疾病,测试有关实验室指标,如血液粘度、血小板聚集度、凝血酶原时间等。 2、有下列病症者慎用: (1)低血压、血容量不足。 (2)血小板减少症。 (3)非高粘滞血症、非血小板聚集亢进。 (4)过敏性体质。 3、本品禁用于静脉注射。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