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盐酸克林霉素葡萄糖注射液

盐酸克林霉素葡萄糖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查看说明书
盐酸克林霉素葡萄糖注射液
1 / 1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克林霉素葡萄糖注射液
盐酸克林霉素葡萄糖注射液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克林霉素。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370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成人,剂量如下: (1)中度感染:0.6-1.2g/日,分2、3、4等剂量,每12、8、6小时一次; (2)严重感染:1.2-2.7g/日,分2、3、4等剂量,每12、8、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2﹑儿童,剂量如下: (1)中度感染:15-25mg/kg/日,分3或4等剂量,8或6小时一次; (2)重度感染:25-40mg/kg/日,分3或4等剂量,8或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1、国外文献显示,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不良反应情况如下: (1)胃肠道反应: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 (2)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等。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 (3)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见剥脱性皮炎、大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和Steven-Johnson综合征。 (4)肝、肾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黄疸等。 (5)静脉滴注可能引起静脉炎。肌内注射局部可能出现疼痛、硬结和无菌性脓肿。 (6)其他:耳鸣、眩晕、念珠菌感染等。 2、国内克林霉素磷酸酯和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的不良反应报道有使用本品可能引起肾功能损伤和血尿,另有极少数严重病例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急性肾功能衰竭、过敏性紫癜、抽搐、肝功能异常、胸闷、心悸、寒战、高热、头晕、低血压、耳鸣、听力下降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小于4岁儿童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分析利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可能发生伪膜性肠炎。如出现伪膜炎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4、本品每100ml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本品与多数药物存在配伍禁忌或相互作用,建议输液中不宜加入其它药物。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目前尚无详细的研究资料,尚不能作出明确的判定。因此,孕妇使用本品应注意利弊。如确实很需要这种药物时,应该给予使用。 (2)曾有报道口服氯林可霉素150mg,静脉滴注克林霉素磷酸酯600mg时,乳汁中出现的药量范围为0.7-3.8mcg/ml,因为氯林可霉素有可能在新生儿中引起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必须停止使用本品。 7、儿童用药:一月内的婴儿不宜使用。4岁以内慎用。儿童(新生儿到16岁)使用本品时,应注意肝肾功能监测。 8、老年用药: (1)克林霉素的药物动力学研究业已证明,口服或静脉注射克林霉素后正常肝肾功能的年轻患者与老年患者之间药代动力学无明显差异。 (2)克林霉素的临床研究还未包括有充分数量的65岁和65岁以上的患者,目前尚难以判断是否他们的临床反应与年轻患者有明显不同。但是,临床经验提示与抗生素有关的结肠炎和所见到的腹泻(由艰难梭状芽孢杆菌引起的)在老年人中发生较多(﹥60岁),而且是比较严重的。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仔细观察或监测这些病人所发生的腹泻。 9、药物过量: (1)在小鼠中静脉注射剂量855mg/kg和在大鼠中口服或皮下注射剂量约为2618mg/kg时发现有明显的致死性,在小鼠中见到过惊厥和抑郁。 (2)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都未能有效地清除血清中的克林霉素。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