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芦笋颗粒

芦笋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癌症的辅助治疗及放疗、化疗后口干舌燥,食欲不振,全身倦怠者。

查看说明书
芦笋颗粒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芦笋颗粒
芦笋颗粒
蓝芩口服液
蓝芩口服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聚山梨脂80.

生产企业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853

国药准字Z19991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癌症的辅助治疗及放疗、化疗后口干舌燥,食欲不振,全身倦怠者。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3次,每次1袋,儿童酌减。饭后服用,用温开水冲服。

口服,一次20ml(2支),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癌症的辅助治疗及放疗、化疗后口干舌燥,食欲不振,全身倦怠者。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成人每日3次,每次1袋,儿童酌减。饭后服用,用温开水冲服。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