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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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元参、生石膏、板蓝根、儿茶。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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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市协和制药厂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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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3002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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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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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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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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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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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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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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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