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内镜下食管曲张静脉出血的急诊止血及曲张静脉的硬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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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聚桂醇。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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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天宇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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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45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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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内镜下食管曲张静脉出血的急诊止血及曲张静脉的硬化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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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食管曲张静脉活动出血时,采用环绕出血点+出血点处直接注射技术止血;一个出血点局部用10ml左右,最大剂量不超过15ml。 2、曲张静脉硬化治疗,采用单纯静脉内注射硬化技术时,每次注射2-4个点,每点注射剂量3-15ml。采用静脉旁-内联合注射硬化技术时,以静脉旁注射为主,从距食管齿状线1-2cm处开始逆行性硬化治疗,静脉旁粘膜下多点注射,每点注射量以注射局部出现灰白色隆起为标准,通常用量不超过1ml,静脉内注射每点1-2ml;一次硬化治疗总剂量通常不超过35ml。曲张静脉活动出血止血后,其它可见曲张静脉采用静脉旁-静脉内联合注射技术硬化治疗,止血和硬化治疗的总剂量通常不超过35ml。曲张静脉硬化治疗4-6周内完成;首次治疗后与第二次治疗间隔不超过一周,以后每周一次,直到可见曲张静脉完全消失。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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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患者处于休克状态或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以下情况根据病情而定:急性严重心脏病,如心内膜炎、心肌炎、心力衰竭和高血压,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可进行硬化疗法发热急性肺部疾病包括呼吸困难时(如支气管哮喘)。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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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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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内镜下食管曲张静脉出血的急诊止血及曲张静脉的硬化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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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出现暂时胸痛、心功能降低、吞咽困难、烧心、反酸、便秘;也可出现食管局部溃疡、组织坏死(有时伴出血,个别有穿孔)、食道狭窄、胸腔积液等;偶见暂时性虚脱、头晕、呼吸困难、胸闷、恶心、视力障碍、局部感觉损害和金属味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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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切记勿注入动脉血管。 2、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好术前准备和术后护理。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国外报道,在妊娠头3月和妊娠36周后禁用。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