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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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胺酯。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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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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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613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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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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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维胺酯胶囊/维胺酯胶丸: 1、口服,按1-2.0mg/(kg·天)计算,成人每次25-50mg,每日服2-3次。 2、疗程治疗痤疮为6周,脂溢性皮炎为4周。或遵医嘱。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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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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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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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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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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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脱屑、瘙痒、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继发感染等;口腔粘膜干燥、疼痛、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混烛、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2、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衄等。 3、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4、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5、上述副作用与异维A酸引起的副作用相似,但相对较轻,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有关。 6、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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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 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3、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 4、禁与维生素A同服。 5、酗酒者慎用。 6、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过度照射。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