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风湿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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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鸡血藤、穿山龙、干姜。 |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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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鑫齐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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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72 |
国药准字Z1091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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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风湿痹痛。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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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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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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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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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风湿痹痛。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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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使致炎豚鼠胆囊上皮细胞基本恢复正常,上皮中暗细胞增多,提示本品可增强胆囊上皮细胞功能。此外可增加大鼠胆汁分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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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服用本品后,如每日排便增至三次以上者,应酌情减量服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