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通过腹膜透析清除体内代谢废物和多余水分,维持电解质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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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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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芜湖道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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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161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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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通过腹膜透析清除体内代谢废物和多余水分,维持电解质平衡。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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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规治疗:每次2升,留置腹内48小时,每日35次。儿童:每次1020毫升/公斤体重,留置腹内48小时,每日35次。根据个体情况调整。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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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腹膜透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腹痛、腹胀、腹膜炎、透析液渗漏、电解质紊乱、超滤功能下降。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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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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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通过腹膜透析清除体内代谢废物和多余水分,维持电解质平衡。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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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进行透析液的配制和使用;2. 透析过程中注意观察患者反应,如出现不适立即停止透析;3. 透析液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4. 透析液使用后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