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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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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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丰原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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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888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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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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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如下: 1、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两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两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 2、Lyme病: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每次0.5gg,每日两次,服用20天。 3、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小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大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25g,每日两次;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 4、对注射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 口服,饭后服用。 1、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2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 (1)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2次。 (2)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2次。 (3)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 2、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0.125g,每日2次。 (1)对于小于2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125g,每日2次;对于大于2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25g,每日2次。 (2)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 3、对注射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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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腹泻、恶心、呕吐、皮疹、头痛和过敏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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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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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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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溃疡等)、皮肤反应(如皮疹、红斑、瘙痒)和头痛等。 2、和其他的头孢菌素一样,罕见的不良反应有: (1)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反应、血管性水肿、瘙痒症、皮疹、药物引起的发热、血清疾病样反应和风疹等。 (2)消化道反应:伪膜性结肠炎及肝损害(包括肝炎、胆汁淤积和黄疸)等。 (3)血液学检查: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 (4)皮肤:多型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毒性的表皮坏死症(疹型的表皮坏死症)。 (5)泌尿系统:肾功能损害等。 3、其他:除上述列出的头孢呋辛酯治疗患者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外,以下不良反应和化验检查变化见于头孢菌素治疗患者: (1)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短暂ALT、AST、LDH升高的报告。 (2)如其它的头孢菌素一样,也罕有黄疸病的报告。 (3)曾有报告在头孢菌素类疗程中出现Coombs’实验阳性的反应,此现象会干扰血液的交叉配合。 (4)肾功能不全、毒性肾病、肝胆管淤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凝血时间延长、BUN升高、肌苷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胆红素升高、全血细胞减少及粒细胞缺乏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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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腹泻、恶心、呕吐、皮疹、头痛和过敏反应。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