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皮质激素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眼前段组织炎症,PK、PRK术后的抗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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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米龙。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微粒化、纯化的黄酮类化合物500mg,其中地奥司明450mg,以橙皮甙形式表示的黄酮类成份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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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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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065 |
国药准字J2014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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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对皮质激素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眼前段组织炎症,PK、PRK术后的抗炎治疗。 |
1.静脉淋巴功能不全相关的各种症状(腿部沉重、疼痛、晨起酸胀不适感) 2.急性痔发作有关的各种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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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氟米龙滴眼液: 1、本品仅供眼局部用药。使用前摇匀。 2、滴入结膜囊内,每次1-2滴,一日2-4次。在治疗开始的24-48小时内,可酌情增加至每4小时给药1次。治疗时不宜过早停药。 3、如用药2天后症状体征均未改善,应对患者重新评价。 4、本品可根据病情减量使用,但不宜过早停止治疗。长期使用情况下,应注意逐步减量停药。 |
服药剂量:常用剂量为每日2片;当用于急性痔发作时,前四天每日6片,以后三天,每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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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用于活动性病毒性角膜和结膜疾病。包括上皮型单纯疱疹性角膜炎(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眼部的分支杆菌和未经处理的细菌感染,以及眼组织的真菌感染。 2、已知对本品成分过敏或可疑过敏,以及对其他皮质类固醇药物过敏者应禁用本品。 |
按照发生率对报道的不良反应或事件分类如下:很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极罕见(<1/10000),未知(从现有资料中很难估计) 神经系统疾病: 罕见:头晕、头痛、不适 胃肠道疾病: 常见: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 不常见:结肠炎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 罕见:皮疹、瘙痒症、荨麻疹 未知:单独出现的面部、唇、眼睑水肿、除外血管神经性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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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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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研究未发现任何致畸作用,且无对人体有害作用的报道。 2.哺乳:尚无本品分泌至母乳的资料,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 3.生育:生殖毒性研究显示本品对雄性和雌性大鼠生育能力没有影响(详见 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老年用药:参见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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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对皮质激素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眼前段组织炎症,PK、PRK术后的抗炎治疗。 |
1.静脉淋巴功能不全相关的各种症状(腿部沉重、疼痛、晨起酸胀不适感) 2.急性痔发作有关的各种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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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该药可能引起眼压升高,甚至青光眼,可致视神经损害,后囊膜下白内障、继发性眼部感染、眼球穿孔及延缓伤口愈合。 1、免疫系统异常:过敏(尚不明确发生率)。 2、胃肠道异常:味觉障碍(尚不明确发生率)。 3、眼部异常: (1)尚不明确发生率:眼部刺激、结膜/眼部充血、眼痛、视觉障碍、异物感、眼睑水肿、视物模糊、眼分泌物、眼部瘙痒、流泪增加、眼水肿/眼肿胀、瞳孔散大、白内障(包括唇囊膜下白内障)、溃疡性角膜炎、眼部感染(包括细菌、真菌、以及病毒类感染)、视野缺损、点状角膜炎。 (2)罕见:视神经损害、伤口延迟愈合。 4、检查发现异常:眼压升高(常见)。 5、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皮疹(尚不明确发生率)。 |
本品为血管保护和毛细血管稳定剂。 1.药理作用 药物以下列方式对静脉血管系统发挥其活性作用 -在静脉系统,降低静脉扩张性和静脉血淤滞 -在微循环系统,是毛细血管壁渗透能力正常化并增强其抵抗性。 2.临床药理学 采用双盲对照研究方法,验证和定量显示药物对静脉血流动力学的作用,结果表明其具有上述药理学特性。 -剂量-效应关系 采用测量静脉体积描记法的参数包括:容量、扩张剂和排空速率,已经确定其具有统计学意义的剂量-效应之量效关系。服用2片可得到最佳量效比值。 -静脉张力性作用 爱脉朗能增强静脉张力:采用水银张力计测定静脉闭塞体积描计法,参数的变化显示了其排空速率降低。 -微循环作用 在患毛细血管脆性症的病人,进行双盲对照研究,用血管张力测量法(Angiosterromerry)测量其脆性变化:爱脉朗改善毛细血管脆性的作用,和安慰剂之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临床试验 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证实了本产品在静脉学方面的活性作用,对治疗慢性下肢静脉功能不全(功能性和器质性者)的治疗作用。 毒理研究 小鼠、大鼠和猴急性口服比人治疗剂量高180倍的剂量未见毒性和致死作用,且未导致行为、生物学、解剖学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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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果患者使用本品后,炎症或疼痛持续存在超过48小时,或者加重,建议立即停药就医。 2、本品包装完好时为无菌,为防止污染,应注意避免滴头接触眼睑或任何物体表面。多人共用一瓶可能会传播感染,不使用时应将药瓶拧紧。 3、同时使用其它眼科产品时,应在滴用本品之前5分钟使用。 4、本品中的保存剂苯扎氯铵可能引起眼刺激感,并使软性隐形眼镜脱色。必须避免本品与软性隐形眼镜接触,在滴入本品前需摘除隐形眼镜,滴入后至少等待15分钟后再重新配戴隐形眼镜。 5、本品对驾车和操作机器的能力无影响,但滴眼后同使用其他溶眼液一样会引起短智的视物模糊。如出现此状况,患者应在视力恢复清晰后再驾车或操作机器。 6、开瓶28天后即弃。 7、使用本品20ml以上的首次处方或再次处方,必须由医师经过裂隙灯生物显微镜等放大设备、并在可能时经荧光素染色检查后才可作出该处方,如果用药已达2天,患者症状和体征均未改善,则必须对患者进行重新评价。 8、由于长期使用局部皮质类固醇药物时特别容易同时发生真菌性感染,因此曾经用过或正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的患者,如有持续存在的角膜溃疡,就必须考虑到真菌性感染。凡有条件者必须进行真菌培养。 9、警告: (1)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可能引起眼压升高从而诱发青光眼、不常见的视神经损害、视力和视野损害、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伤口愈合延迟。长期使用可能抑制宿主免疫反应,因而增加继发眼部感染的危险性,青光眼患者应该谨慎使用类固醇,并且密切监测眼压。 (2)已知各种眼病及长期使用局部皮质类固醇药,均有造成结膜及巩膜变薄的可能。当角膜及巩膜组织已经变薄时,如果使用局部皮质类固醇药物,有可能导致穿孔。 (3)类固醇药物的使用可能使眼部急性化性感染的病情被掩盖或致使病情恶化。 (4)含皮质类固醇的滴眼液,如果使用超过一周,必须在眼科医生的严密监测及定期的眼压测量下进行。对于本品而言,连续使用超过10天,必须定期监测患者的眼压;即使患者为儿童或不愿合作者,亦须定期监测。 (5)白内障术后使用类固醇药物,可能延缓伤口愈合,并增加水泡形成的风险。 (6)多种眼部病毒性感染(包括单纯性疱疹)在眼部使用类固醇药物时,有可能延长病程,并使感染加剧。 |
本品治疗急性痔发作不能替代其它肛门疾病治疗。如果症状不能迅速消除,应进行直肠检查并对本治疗方案进行重新审查。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影响:没有进行本品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研究。但根据黄酮类化合物的整体安全性,本品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没有影响或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