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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氨酸

精氨酸

处方药 医保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盐酸精氨酸片:用于肝昏迷症和病毒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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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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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精氨酸
精氨酸
肌苷片
肌苷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精氨酸。

本品每片含肌苷0.2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

生产企业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149

国药准字H4402004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盐酸精氨酸片:用于肝昏迷症和病毒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盐酸精氨酸片:一次3-6片,一日3次。 2、盐酸精氨酸注射液:一次15-20g,于4小时以上滴完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本药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高氯性酸中毒、肾功能不全及无尿患者。 3、爆发性肝衰竭患者。

偶见胃部不适。

禁忌

成分

1、盐酸精氨酸片:用于肝昏迷症和病毒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1、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 2、少数患者可出现过敏反应。 3、静脉滴注过快,可引起流涎、面部潮红及呕吐等。 4、有报道肝肾功能不良或糖尿病患者使用本药可引起高钾血症。 5、静脉滴注本药可引起肢体麻木和头痛、恶心、呕吐及局部静脉炎。静脉给予大剂量精氨酸可使外周血管扩张而引起低血压。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用药期间,宜进行血气监测,注意患者的酸碱平衡。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本药禁忌与强心苷类联合应用。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2.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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