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抑郁发作(即典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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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噻奈普汀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吉非替尼。辅料: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乙烯吡咯烷酮K29/32、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组成为:聚乙烯醇、聚乙二醇、二氧化钛、黄氧化铁、红氧化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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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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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738 |
国药准字H20193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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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抑郁发作(即典型性)。 |
本品单药适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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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推荐剂量:每日三次,一次一片(含噻奈普汀钠12.5mg),于三餐(早、中、晚)前口服。——对于慢性酒精中毒病人,无论是否存在肝硬化,均无必要改变剂量。 2、对于超过70岁的病人,和存在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剂量应限制在每日二片,或遵医嘱。 |
吉非替尼的推荐剂量为250mg(1片),一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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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未满15岁的儿童。 3、与MAOI(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类药物合用。 4、在开始噻奈普汀治疗前,必须停用MAOI类药物二周。而本来服用噻奈普汀改为MAOI类药物治疗的病人,只需停服噻奈普汀24小时。 |
安全性特征概述:来自ISELINTEREST和IPASS三项平期临床试验(包括2462例接受吉非巷尼250mg每日一次单药治疗的患者)的汇总数据集中,最常见(发生率20%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ADRs)为腹泻和皮肤反应(包括皮疹、痤疮、皮肤干燥和瘙痒),一般见于服药后的第一个月内,通常是可逆性的。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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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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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妊娠期女性的资料。在器官发生期给予可产生母体毒性剂量的吉非替尼:在大鼠中可观察到成骨不全的发生率升高,在家免中可观察到胎儿体重下降。在大鼠中未观察到畸型,仅在产生严重母体毒性的剂量下可在家免中观察到畸型。在接受吉非替尼治疗期间,要劝告育龄女性避免妊娠。哺乳期使用在接受吉非替尼治疗期间,应建议哺乳母亲停止母乳喂养。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哺乳期女性的资料。尚不知吉非替尼或其代谢产物是否会分泌入人乳,但当给予哺乳大鼠口服5mg/kg吉非替尼(按体表面积计为临床用药剂量的0.2倍),吉非替尼及某些代谢产物广泛分泌入乳汁。在大鼠妊娠及分娩期间给予吉非替尼20mg/kg/天(按体表面积计为临床用药剂量的0.7倍)的剂量,可减少幼鼠的存活率。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患者安全性与疗效的资料,故不推荐使用。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在65岁及以上患者和65岁以下患者间未观察到整体安全性差异。尚无充足信息评估年龄较大和较小患者间的有效性差异。无需根据患者年龄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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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抑郁发作(即典型性)。 |
本品单药适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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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罕见,一般并不严重: 1、上腹疼痛,腹痛,口干,厌食,恶心,呕吐,便秘,胀气。 2、失眠,嗜睡,恶梦,虚弱。 3、心动过速,期外收缩,心前区疼痛。 4、眩晕,头痛,晕厥,震颤,颜面潮红。 5、呼吸不畅,喉部堵塞感。 6、肌痛,背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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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带有遗传性自杀倾向的抑郁症病人服用本药时必须密切监护,特别是在治疗伊始。如需进行全身麻醉,应告知麻醉师病人正在服用本药,并在手术前24或48小时停药。需进行急诊手术时,可不必有停药期,需进行术前监测。与所有治疗精神疾病药物相同,如中断治疗,需逐渐减少剂量,时间为7至14天以上。对驾车或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部分病人会出现警觉力下降。因此,司机或机器操纵者需注意服用本药时易出现嗜睡的危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在动物,研究发现本药对生殖功能无不良影响,仅有极少量的药物通过胎盘,未见胎儿体内蓄积作用。因在人类尚无有关的临床研究资料,可能发生的危险尚未获悉,因此妊娠期间避免服用本药。 (2)哺乳期: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以分泌入乳汁,因此建议哺乳期妇女禁用。 3、药物过量:立即停药并密切监护病人。洗胃;心肺,代谢和肾功能监测;根据临床表现对症治疗,特别注意通气,纠正代谢紊乱和肾功能障碍。 |
1. 服药期间避免同时使用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2. 监测肝功能;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食物同服;5. 出现严重皮疹或肝功能异常时需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