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抑郁发作(即典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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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噻奈普汀钠。 |
本品每片含肌苷0.2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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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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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738 |
国药准字H4402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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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抑郁发作(即典型性)。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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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推荐剂量:每日三次,一次一片(含噻奈普汀钠12.5mg),于三餐(早、中、晚)前口服。——对于慢性酒精中毒病人,无论是否存在肝硬化,均无必要改变剂量。 2、对于超过70岁的病人,和存在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剂量应限制在每日二片,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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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未满15岁的儿童。 3、与MAOI(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类药物合用。 4、在开始噻奈普汀治疗前,必须停用MAOI类药物二周。而本来服用噻奈普汀改为MAOI类药物治疗的病人,只需停服噻奈普汀24小时。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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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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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抑郁发作(即典型性)。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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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罕见,一般并不严重: 1、上腹疼痛,腹痛,口干,厌食,恶心,呕吐,便秘,胀气。 2、失眠,嗜睡,恶梦,虚弱。 3、心动过速,期外收缩,心前区疼痛。 4、眩晕,头痛,晕厥,震颤,颜面潮红。 5、呼吸不畅,喉部堵塞感。 6、肌痛,背痛等。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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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带有遗传性自杀倾向的抑郁症病人服用本药时必须密切监护,特别是在治疗伊始。如需进行全身麻醉,应告知麻醉师病人正在服用本药,并在手术前24或48小时停药。需进行急诊手术时,可不必有停药期,需进行术前监测。与所有治疗精神疾病药物相同,如中断治疗,需逐渐减少剂量,时间为7至14天以上。对驾车或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部分病人会出现警觉力下降。因此,司机或机器操纵者需注意服用本药时易出现嗜睡的危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在动物,研究发现本药对生殖功能无不良影响,仅有极少量的药物通过胎盘,未见胎儿体内蓄积作用。因在人类尚无有关的临床研究资料,可能发生的危险尚未获悉,因此妊娠期间避免服用本药。 (2)哺乳期: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以分泌入乳汁,因此建议哺乳期妇女禁用。 3、药物过量:立即停药并密切监护病人。洗胃;心肺,代谢和肾功能监测;根据临床表现对症治疗,特别注意通气,纠正代谢紊乱和肾功能障碍。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2.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