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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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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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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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86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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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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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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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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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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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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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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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 5、老年用药: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