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熊胆粉、冰片、猪胆粉。 |
|
生产企业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86 |
国药准字Z2003009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热证便血。对各期内痔、便血及混合痔肿胀等有较好的疗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偶见腹泻,肛门瘙痒,对症治疗后症状消失。 |
|
禁忌 |
|
|
|
成分 |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热证便血。对各期内痔、便血及混合痔肿胀等有较好的疗效。 |
|
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 5、老年用药: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孕妇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保持大便通畅;4.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5.严重肝、肾疾患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