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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片

盐酸洛美沙星片

处方药 医保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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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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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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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片
盐酸洛美沙星片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生产企业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186

国药准字H340223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 5、老年用药: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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