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试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化疗方案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的三线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前述国外一项III期临床研究结果得出。对于中国人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疗效尚待进一步临床研究证实。两个多中心安慰剂对照随机的Ⅲ期试验中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结果显示在铂类为基础的化疗(卡铂+紫杉醇;或者吉西他滨+顺铂)同时服用厄洛替尼无临床受益,因此不推荐用于上述情况的一线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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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厄洛替尼。 |
本品化学名称为:1,6-二溴-1,6-二去氧-D-甘露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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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赛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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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0030 |
国药准字H1102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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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试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化疗方案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的三线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前述国外一项III期临床研究结果得出。对于中国人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疗效尚待进一步临床研究证实。两个多中心安慰剂对照随机的Ⅲ期试验中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结果显示在铂类为基础的化疗(卡铂+紫杉醇;或者吉西他滨+顺铂)同时服用厄洛替尼无临床受益,因此不推荐用于上述情况的一线治疗。 |
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有较好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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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谨遵医嘱 |
口服:每次0.2~0.3g,每日一次,3~6周为一疗程,维持量,每周0.25g或开始每日0.125~0.25g,当白细胞降至20×109/L时改为每2~3日口服0.125~0.25g,连用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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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皮疹、腹泻、肝功能异常、疲劳、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感染等。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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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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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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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试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化疗方案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的三线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前述国外一项III期临床研究结果得出。对于中国人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疗效尚待进一步临床研究证实。两个多中心安慰剂对照随机的Ⅲ期试验中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结果显示在铂类为基础的化疗(卡铂+紫杉醇;或者吉西他滨+顺铂)同时服用厄洛替尼无临床受益,因此不推荐用于上述情况的一线治疗。 |
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有较好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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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糖类烷化剂,口服吸收完全,在体内释放氢溴酸后,形成双环氧乙烷化合物显效。具有抑制癌细胞分裂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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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需调整剂量;3. 避免与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5. 出现严重皮疹或腹泻时需停药。 |
肾功能不全及出血体质者禁用,勿与细胞毒药物和x线照射并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