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仅适用于单一药物治疗不能有效控制血压,需要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本品不适合初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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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1)马来酸依那普利:1-[N-[(S)-1-羧基-3-苯丙基]-L-丙氨酰]-L-脯氨酸1’-乙酯马来酸盐(1:1);(2)氢氯噻嗪:6-氯-3,4-二氢-2H-1,2,4-苯并噻二嗪-7-磺酰胺-1,1-二氧化物。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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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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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313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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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仅适用于单一药物治疗不能有效控制血压,需要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本品不适合初始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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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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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和以前用某种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的病人,遗传性和特发性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者禁用本品;由于含氢氯噻嗪组分,本品禁用于无尿症或对磺胺类药物过敏的病人;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本品。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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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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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仅适用于单一药物治疗不能有效控制血压,需要联合用药治疗的患者。本品不适合初始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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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眩晕、头痛、疲乏、咳嗽,均轻微、短暂。(2)较少见的有:肌肉痉挛、恶心、乏力、直立性不适、阳痿、腹泻。(3)少见的有:昏厥、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心悸、心动过速;呕吐、消化不良、口干、便秘、失眠、神经过敏、感觉异常;皮疹、瘙痒;罕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如发生在喉部则可以致命,血管神经性水肿出现应立即停用本品,并迅速加以处理,皮下注射1:1000的肾上腺素注射液0.3-0.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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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于心脏供血不足或有心脏血管疾病的病人,因强力利尿致严重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应慎用,以防发生过度低血压,引起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等。(2)对双、单侧肾动脉狭窄的病人有增加血尿和血清肌酐的可能。(3)肝功能不全或进行性肝疾病者慎用。(4)糖尿病、痛风、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慎用。(5)预先使用利尿剂引起体液或钠盐缺少的病人在初用本品时易致症状性低血压。在开始使用本品时应停用利尿剂2-3天。(6)初治病人不作为首选药物。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