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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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氧氟沙星。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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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第一三共制药(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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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82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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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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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3g-0.6g(1-2瓶),分1-2次静脉滴注。 2、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可适当增减。(塑料瓶的使用方法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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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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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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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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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消化不良等。 2、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红斑及注射部位发红、发痒或静脉炎等症状。 3、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 4、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 5、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 6、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 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及注射后血管痛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十分罕见全血细胞减少、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暴发型肝炎。如发现异常时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可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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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脉滴注,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脉滴注。 2、肾功能减退者应减量或慎用。 肌酐清除率: (1)50-80ml/分,正常剂量。 (2)20-49ml/分,首剂最大剂量0.4g,以后每24小时最大剂量0.2g。 (3)10-19ml/分,首剂最大剂量0.4g,以后每48小时最大剂量0.2g。 3、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不能确保妊娠妇女的用药安全,所以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2)因药物经乳汁排泄,所以哺乳期妇女禁用。如必须使用本品,应暂停哺乳。 6、儿童用药:对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可用于儿童。 7、老年用药: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参见【药代动力学】),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持续高血药浓度。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8、药物过量: (1)喹诺酮类药物过量时,可出现以下症状:恶心、呕吐、胃痛、胃灼热、腹泻、口渴、口腔炎、蹒跚、头晕、头痛、全身倦怠、麻木感、发冷、发热、锥体外系症状、兴奋、幻觉、抽搐、谵狂、小脑共济失调、颅内压升高(头痛、呕吐、淤血性乳头症状)、代谢性酸中毒、血糖增高、GOT/GPT/ALP增高、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加、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血尿、软骨/关节障碍、白内障、视力障碍、色觉异常及复视。 (2)急救措施及解毒药: ①输液(加保肝药物):代谢性酸中毒给予碳酸氢钠注射液,尿碱化给予碳酸氢钠注射液,以增加本品由肾脏的排泄。 ②强制利尿:给予呋喃苯氨酸注射液。 ③对症疗法:抽搐时应反复投以安定静脉注射液。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