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和缓解儿童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流泪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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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布洛芬、盐酸伪麻黄碱、马来酸氯苯那敏。 |
溴芬酸钠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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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千寿制药株式会社 唐津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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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18 |
H2009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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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和缓解儿童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流泪等症状。 |
适用于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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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 1、2-5岁:一次用量4ml,一日3次。 2、6-12岁:一次用量8ml,一日3次。 3、2-6岁儿童服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24小时剂量不得超过4次用量。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两次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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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一成份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2岁以下儿童禁用。 3、正在服用或停止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内者禁用。 4、活动期或有消化道溃疡史/出血史者禁用。 |
有时会出现角膜溃疡、角膜穿孔(频度不明),因此发生角膜上皮障碍等时要中止使用,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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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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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和缓解儿童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流泪等症状。 |
适用于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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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少,有时有轻度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头晕、嗜睡等,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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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本品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其它症状疗程不超过3-7天。症状仍不缓解,请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严重过敏反应,包括皮肤发红、皮疹或水疱;或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4、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及出血性症状(如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呼吸问题、慢性肺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肺气肿)、肾病等患者,请在使用前咨询医师或药师。如出现吐血、便血、黑便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时,请停药并立即就医咨询医师。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长期连续服用本品可能增加心脏病发作或中风的风险。 13、如短期内服用最小剂量,不良反应也将会相应减少。 |
1.本品属妊娠C类药。 2.本品对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3.本品使用不准超过10d。使用超过10d,能引起严重肝损害。如有正当理由确实需要使用超过10 d的病人,应严密监测肝酶(特别是谷丙转氨酶)水平。 4.凡对阿司匹林和其他NSAIDs过敏(如发生哮喘、荨麻疹等)的病人,本品禁用。 5.严重肝病和慢性肝炎病人禁用。 6.有胃溃疡和胃肠道出血既住史者慎用。 7.口服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抗凝剂、老年人、吸烟和饮酒过度,均能增加使用本品病人胃肠道出血的危险,切勿大意。 8.NSAIDs在有些病人中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如降低肾血流量)和血液学不良反应(如贫血、抑制血小板聚集),凡肾功能损害和血液学障碍(如血凝障碍疾病)者应慎用。 9.高血压、心衰和有轻度肝损害既往史者慎用。 10.本品与其他NSAIDs相同,妊娠末期妇女不应使用,因可使胎儿动脉导管过早收缩,延迟分娩。 11.合用苯妥英能使本品血浓度约降低50%。合用含氢氧化铝的抗酸剂可使本品最大血浓降低36%。西咪替丁增加本品血浓度。 12.本品与其他非类固醇抗炎药相似,会增加锂的血浓度,两者并用应严密监控。 13.本品能降低抗高血压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