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和缓解儿童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流泪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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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布洛芬、盐酸伪麻黄碱、马来酸氯苯那敏。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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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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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18 |
国药准字Z5302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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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和缓解儿童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流泪等症状。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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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 1、2-5岁:一次用量4ml,一日3次。 2、6-12岁:一次用量8ml,一日3次。 3、2-6岁儿童服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24小时剂量不得超过4次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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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一成份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2岁以下儿童禁用。 3、正在服用或停止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内者禁用。 4、活动期或有消化道溃疡史/出血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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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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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和缓解儿童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流泪等症状。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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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少,有时有轻度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头晕、嗜睡等,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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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本品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其它症状疗程不超过3-7天。症状仍不缓解,请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严重过敏反应,包括皮肤发红、皮疹或水疱;或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4、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及出血性症状(如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呼吸问题、慢性肺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肺气肿)、肾病等患者,请在使用前咨询医师或药师。如出现吐血、便血、黑便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时,请停药并立即就医咨询医师。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长期连续服用本品可能增加心脏病发作或中风的风险。 13、如短期内服用最小剂量,不良反应也将会相应减少。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